[科技怨] 網路聲明如糞土 網路禮儀還在啟蒙期

由於在N年前一次偶然的機會下發現自己的中文化作品被人隨意轉載之後,我覺得有必要對自己的作品或是原創文章等都附上轉載聲明,希望有心要轉載的讀者可以遵循指示在轉載時同時註明出處及原作者的資訊。如果說N年前被隨意轉載是因為自己沒有聲明怪不得人的話,那在N年之後依舊被我偶然發現的隨意轉載似乎就不是我的錯了。

以下是我在網際論壇發表的『SyMenu 0.94 中文化』,讀者們可以點開圖片放大,當中非常明顯在下方註明如果轉載請註明出處。但是接下來的兩張圖片就是我在 Google 搜尋到的結果。


接下來的這兩個轉載(我覺得是同一人),完全沒有註明出處與原作者。我在部落格的右上方的轉載聲明已經說過了我對轉載的態度,只要方式正確我是完全不介意別人轉載我的文章或是作品。可是從圖中可以知道我的這些(在論壇中的)聲明就像糞土一樣被無視。連網際論壇最基本且最重要的精神『自由分享』都被糟蹋。



我不打算對此事追究(註明:本部落格的所有文章和作品都受到創用CC條款保護,任何違反條款者本人保留法律上起訴的權利),畢竟這些事在網路上到處充斥。東亞華人圈網民的素質平均來說還是很低。但是想在這裡向那位『幻紫加菲』先生/小姐說聲人跟動物不同之一就是人懂得尊重人。如有相同的經驗想補充說明或想也藉此抱怨一下的讀者,非常歡迎留言跟t7共同討論。